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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線充電器自2020年1月1日起必須通過BSMI認證

  • by i-TEK
  • 2019-05-31

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2019年5月27日公告訂定「應施檢驗無線充電器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」。先前無線充電器商品僅需申請NCC認證,而自2020年1月1日起,無線充電器須同時符合NCC 認證及BSMI認證後,方可於台灣市場進行販售。

而自公告日起,標檢局即可受理商品申請驗證登錄作業,經審查符合者將核發BSMI證書,證書有效期間自發證日起三年有效 (如發證日為2019年12月31日前,則自2020年1月1日起計)。

標檢局公告原文請參考連結:https://www.bsmi.gov.tw/wSite/public/Data/f1558952736573.pdf

另外,下表為各類應施檢驗充電器申請 BSMI 認證所須滿足之測試標準:

#CNS 15425-1
#CNS 60335-2-29
#電動自行車用非車載型充電器
#電動輔助自行車用非車載行充電器
#電動機車用非車載行充電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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