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備USB connector形式之電源供應器,其輸出電壓須符合以下規定:
- 若出貨附輸出線 : 量測之空載及滿載輸出電壓須界於標示值的90-110% (例:額定輸出規格為5V,則測試結果須界於4.5V-5.5V之間,不足或超過皆判定fail)
- 若出貨不附輸出線 : 量測之空載及滿載輸出電壓須界於標示值的95-105% (例:額定輸出規格為5V,則測試結果須界於4.75V-5.25V之間,不足或超過皆判定fail)
標檢局決議請參見105年9月21日會議記錄議題二,連結如下:
https://www.bsmi.gov.tw/wSite/public/Data/f1476776585958.pdf
而此類產品無論出貨是否會附輸出線材,其量測輸出電壓的位置皆為「線材上之 USB 端子」,而非產品之 USB 輸出端子。標檢局決議請參見103年4月16日會議記錄議題二,連結如下:
https://www.bsmi.gov.tw/wSite/public/Data/f1399618820147.pdf